(技術學院學發〔2017〕11號)
為獎勵品學兼優、喜歡讀書寫作的在校學生,以鼓勵廣大學生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精神,熱愛讀書、砥礪品行、厚德有為,由我院教師張薇捐贈,學院設立“化雨讀書”獎學金。依據捐贈協議,為做好獎學金的評選及獎勵工作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評選獎勵范圍
學院二年級全日制在校學生。
二、評選獎勵名額及標準
每年獎勵學生10人,每人獎勵1000元。三、評選獎勵條件
(一)基本條件
1.具有一定的文化修養,注重文明修身,誠實守信,道德品 質優良;
2.學習刻苦,學習成績優秀,上一學年無不及格科目;
3.遵紀守法,在校期間未受到任何違紀處分或受到紀律處分 但已解除。
(二)選擇條件(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即可)
1.熱愛讀書,善于思考,在讀書過程中能夠形成個人獨立見 解、養成了多讀書的習慣,能寫出較高質量的讀書報告;
2.熱愛讀書,喜愛寫作,在學校校報或其他出版物發表或出 版過較高水平的作品;
3.熱愛讀書,在一定范圍內持續以讀書報告會、主題論壇、 講座等形式進行讀書交流和分享;
4.熱愛讀書,在個人閱讀之余以讀書會等形式帶動和引領其 他同學一起讀書,積極營造校園讀書氛圍。
(三)同等條件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。
四、評選獎勵實施
(一)獎學金每年12月評選一次,次年4月頒獎。
(二)評選、表彰、獎勵工作由學生工作部負責組織進行。
五、評選獎勵程序
(一)申請、評選。符合條件的學生填寫《青島職業技術學 院“化雨讀書”獎學金申請表》,向所在二級學院提出申請。二 級學院組織進行初審,并向學生工作部進行推薦。學生工作部牽頭成立評審小組,以公正、公平、擇優為原則,進行評選。評選 結果報學院領導及張薇老師同意后,在全院范圍內進行公示,公 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。
(二)表彰、獎勵。公示無異議后,學院下發表彰文件對獲 獎學生進行表彰、獎勵。
附件:青島職業技術學院“化雨讀書”獎學金申請表
青島職業技術學院“化雨讀書”獎學金申請表
(20 —20學年)
學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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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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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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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級學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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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班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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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 事跡 |
(另附1500字以上的事跡介紹材料,此處只列主要事跡點) |
二級 學院 意見 |
二級學院(章): 年月日 |
學院 意見 |
學院(章): 年月日 |
說明:此表一式四份,由學生檔案、學院檔案室、張薇、青島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各留存一份。